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经现场检查验收、企业整改落实和公示程序,河南省大牧原生物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符合兽药GMP要求及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条件,现核发《兽药GMP证书》和《兽药生产许可证》,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兽药GMP及生产许可证目录
2023年7月31日
附件
兽药GMP及生产许可证目录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生产范围 | 生产地址 | GMP证书号 | 生产许可证号 | 有效期 | 备注 |
1 | 河南省大牧原生物有限公司 | 粉剂/预混剂、口服溶液剂(含中药提取) | 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产业集聚区(方城县券桥乡秋实路与深圳路交叉口01号) | (2023)兽药GMP证字16092号 | 兽药生产证字16426号 | GMP证书:2023年7月31号至2028年7月30号许可证:2023年7月31号至2028年7月30号 | 迁址重建 |
2 | 河南赫福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粉剂/预混剂、非氯消毒剂(液体) | 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新尉大道17号 | (2023)兽药GMP证字16093号 | 兽药生产证字16296号 | GMP证书:2023年7月31号至2028年7月30号许可证:2023年7月31号至2028年7月30号 | 复验 |
编辑:刘金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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