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加强和完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我部起草了《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农业农村部网站(网址:www.moa.gov.cn),进入上方“互动”栏目中的“征求意见”,点击“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gmo@agri.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处,邮政编码:10012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
附件: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农业农村部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
编辑:刘金娥
声明: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371-65778965 )。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