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蹄疫(Foot and Mouth Disease,FMD)是由口蹄疫病毒引起的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主要感染牛、猪、羊等偶蹄类动物,具有传播速度快、感染率高、危害大等特点。病毒可通过直接接触、空气传播、人员车辆机械携带等多种途径扩散,防控难度较大。
一、疫情形势与风险提示
从全国监测情况看,2025年度我国口蹄疫疫情形势总体平稳,共报告发生3起O型口蹄疫疫情。监测数据显示牛羊群主要流行O型Ind-2001毒株,同时监测到A型Sea97-G2毒株。研判认为,2026年我国O型口蹄疫仍将以点状散发为主,变异株存在扩散风险,A型口蹄疫不排除点状散发可能。此外,SAT1型、SAT2型口蹄疫在中东及西亚地区持续流行,存在跨境传入我国的风险。
3月28日,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经农业农村部口蹄疫参考实验室确诊,新疆伊犁州伊宁县和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发生口蹄疫疫情。新疆伊犁州伊宁县疫点涉及1个交易市场,共存栏牛513头,发病142头。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疫点涉及1个养殖场,共存栏牛5716头,发病77头。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口蹄疫防控面临三大突出风险:一是跨区域调运输入风险,省外疫区牛只跨省调运易携带病毒传入;二是交易市场流通扩散风险,活畜集散地易成为疫情传播枢纽;三是多畜种混养交叉感染风险,牛、猪、羊混养接触大幅提升交叉感染概率。各养殖场户要高度警惕,严格落实分畜种、分环节精准防控措施。
二、风险防范技术措施
(一)外购引种管理
近期暂停从疫情发生地及周边高风险地区调入牛、猪、羊等偶蹄类家畜。确需引进的,提前核实调出地疫情状况,确保种源来源清晰、健康无疫;运输车辆严格落实装前卸后彻底清洗消毒流程,运输途中严禁经停疫情相关区域或家畜交易市场。家畜调运前21~28天需开展一次强化免疫,提升调运过程中免疫保护力。
(二)入场隔离观察
新引进的牛、猪、羊均需安排在独立隔离舍开展不少于21天的隔离观察,隔离期间由专人饲养,严禁与场内原有家畜接触。每日巡查家畜精神状态、采食饮水情况,重点检查口腔黏膜、舌面、蹄冠、蹄叉等部位,牛只额外关注乳房区域,排查是否存在水疱、糜烂、溃疡等典型症状。隔离期满且健康无异常的,必要时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混群饲养。
三、科学免疫技术措施
(一)科学选择疫苗
疫苗免疫是口蹄疫防控核心手段,口蹄疫存在7个血清型且无交叉免疫保护性,同一血清型不同毒株抗原性也存在差异,需选用与本地优势流行毒株匹配性好的疫苗,优先选择抗原谱广、纯度高的产品,疫苗信息可在国家兽药信息平台查询。结合当前流行毒株特点,牛羊群重点匹配O型Ind-2001e毒株,同时关注A型Sea97-G2 毒株防控;各地需重点关注免疫群体发病情况,及时将阳性样品送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做病原分析,跟踪毒株变异并评价疫苗有效。
(二)规范免疫程序
结合本场养殖实际制定统一免疫程序,有条件的养殖场可监测幼畜母源抗体水平,在畜群母源抗体合格率约50%时开展首次免疫。规模场执行标准化初免时间:羔羊28~35日龄、犊牛90日龄左右;所有新生家畜初免后间隔1个月进行二免,后续每4~6个月定期加强免疫。散养户实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每月开展定期补免,有条件的可参照规模场免疫程序执行。免疫前需检查家畜健康状况和疫苗性状,严格消毒注射器械和部位,把控注射深度,注射后及时观察家畜不良反应,确保免疫剂量准确、途径正确。
(三)评估免疫效果
免疫后按规定时间开展抗体检测评估,牛羊免疫21天后进行检测。使用灭活疫苗或病毒样颗粒疫苗的,按GB/T 18935-2018《口蹄疫诊断技术》推荐的ELISA方法检测;使用合成肽疫苗的,采用VP1结构蛋白抗体ELISA方法检测。抗体检测结果阳性判定为个体免疫合格,免疫合格个体占比不低于70%判定为群体免疫合格。定期开展全场免疫效果监测,对抗体检测不合格的个体及时补免,根据监测结果动态调整免疫程序,确保群体免疫保护水平达标。发生疫情或边境地区受境外疫情威胁时,按风险评估结果对疫区、受威胁区易感家畜开展紧急免疫。
四、综合生物安全措施
(一)场区人员与车辆管控
全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生产区。饲料运输、粪污处理等专用车辆固定路线、固定使用,进入场区前必须经过严格清洗消毒;饲养人员进入生产区需更换专用工作服、鞋帽,经淋浴或手部严格消毒后方可进入。牛、猪、羊养殖区域做好物理隔离,严禁不同畜种混养或近距离接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尤其防范猪只作为疫情传播放大器引发的扩散风险。
(二)场区及环境消毒措施
选用对口蹄疫病毒有效的消毒剂,如过氧乙酸、含氯消毒剂、2%-3%浓度烧碱等,轮换使用以防止病毒产生耐药性。对场区道路、圈舍内外、料槽、饮水设施、运输车辆、人员通道等所有关键区域和设施进行全面规范消毒,消毒频率根据疫情风险等级动态调整,高风险期增加至每日1次,做到无死角、全覆盖。
(三)规范病死动物处置
发现病死动物或疑似病例,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出售。处理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处理后对接触区域进行彻底消毒。
(四)做好物资充足储备
建议各养殖场储备充足的消毒剂、防护用品、疫苗及常用药品,确保应急需要。消毒剂应选择经国家批准的有效产品,并注意轮换使用。疫苗应按规定温度保存,确保质量。
(五)加强日常监测报告
各养殖场应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发现动物出现高热、流涎、跛行、口蹄部位水疱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隔离发病动物,限制同群移动,并第一时间报告有关单位。
(六)提升人员防控意识
加强对饲养人员、兽医人员及管理人员的生物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对口蹄疫的识别能力和防控意识。定期组织防控技术培训,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