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2025年06月16日 星期一 20时45分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通告 » 时政通告 » 正文

重要通告


推荐图文
推荐重要通告
点击排行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19-03-14  来源:🔗农业部  💛23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厅(局、委),部畜牧兽医局:

2019年2月27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以下简称《决定》),其中涉及我部1项行政许可事项和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详见附件)。自《决定》发布之日起,农业农村部和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不再实施上述3项行政许可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决定》要求,认真做好取消后衔接落实工作,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尽快清理废除不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加快推进相关法规、部门规章修订,做到改革于法有据、依法推进。部畜牧兽医局要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于2019年3月26日前向社会公布,同时报法规司备案,并加强宣传解读,确保落实到位。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农业农村部门)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年3月11日

附件:农办法〔2019〕3号.ceb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农业农村部门).xls

编辑:姚红

免责声明

  •   1、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2、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转载的文章均已注明来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读者参考,如有侵犯原作者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电话:0371-65778965 )
  •   3、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