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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 第23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19-12-13  💛2238
核心提示:附件: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3.CEB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现公告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合格分数线及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等事项。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19年12月16日公布,考生自2019年12月16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决定:2019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1分和209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163分和152分。2019年西藏自治区C类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试点合格分数线由西藏自治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公布。

三、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证书颁发、补发

考试成绩达到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按照报名地考试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经审核合格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按规定时限进行网上申请,补发时间、流程和要求以各地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

(代章)

2019年12月6日

附件: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3.CEB




 编辑: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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