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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043号(农业水利类352号)提案答复的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20-10-27  来源:🔗农业部  💛1751
核心提示: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043号(农业水利类352号)提案答复的函

闵庆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多学科、多部门协作进一步推进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工作的提案收悉,经商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科技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总结推广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保护经验成效

按照中央相关决策部署,我部出台了《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建立了遗产管理机构和专家委员会,发布了保护与发展规划编制、遗产发掘申报等管理规范,推动建立遗产地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开展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规划落实情况监测,指导遗产地加大对当地特色农业文化资源发掘保护和转化创新,实施文化创新创意项目,突出农趣农味和农耕特色举办形式多样的民俗节庆等文化体育活动,提升特色农产品历史文化内涵和附加值,促进休闲旅游、文化体验、科普教育等新业态发展,有效带动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尤其是对于贫困地区,农业文化遗产在提振当地农民精气神、推动脱贫攻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部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做法进行了深入总结,通过出版专著专刊、开设专版专栏,组织专题展览等多种形式进行推介传播。近期我部还将在农民日报对农业文化遗产助力脱贫攻坚进行专题宣传。同时,积极开展重要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向有关国际组织、外国农业农村官员和驻华农业外交官展示推介我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成效和管理经验。在中国举办了5期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高级别培训班,有70个国家的150多名农业农村官员和专家参加培训。推动我国福建茉莉花系统与法国勃艮第葡萄园、江苏兴化垛田农业系统与墨西哥城浮田系统开展“结对子”交流。在我国的积极推动下,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被纳入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粮食安全北京宣言》、2016年《G20农业部长会议公报》,被列入中欧、中韩、中日、中意等双边农业合作议题,为世界农业发展和农耕文化保护传承贡献了中国智慧。

二、关于开展农业文化遗产多学科综合性研究

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目前已认定了118项,分布在我国28个省(区、市),涵盖各种农业生态类型和复合种养生产系统,涉及20多个民族聚集地,历史悠久、地域广阔,气候类型复杂多样,文化形式丰富多样。为了加强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有效传承保护和科学合理利用的技术支撑,我部强化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建设和支持,邀请国内多所重点科研机构、高校的专家和学者参加,专业领域涉及农业历史、社会文化、产业发展、生态保护、旅游等多个学科,组织农业文化遗产识别评估、价值内涵挖掘等课题研究,邀请相关专家赴各遗产地开展科学考察和研讨咨询等活动,支持专家委员会建立中日韩学术交流机制,推动各遗产地建立专家工作站和试验示范基地,针对遗产保护发展问题开展多学科联合攻关。科技部“十三五”期间启动了“绿色宜居村镇技术创新”重点研发计划,涉及文化遗产价值评价、传统技术传承模式等相关内容,目前正在积极研究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纳入“十四五”相关科技创新专项规划。中国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成立了农业文化遗产相关研究机构,发挥高校的科教优势,积极参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关于加强部门间协同,整合政策和资金

在中央乡村振兴战略的统一部署下,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积极推动相关政策和资金用于支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文化和旅游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建设,已经公布的第一批320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中,包括广西桂林市龙胜县龙脊镇大寨村等一批以农业文化遗产为主要依托的村寨;编辑出版了《全国乡村旅游发展典型案例汇编》,其中总结了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依托农牧复合生产系统发展乡村旅游、促进农旅结合的典型做法和有效措施。云南红河哈尼古歌、浙江青田鱼灯舞、浙江绍兴手工炒制香榧、福建茉莉花茶艺等既是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核心要素,也被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促进了这些农耕技艺的保护传承。在今年公布的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江苏省兴化垛田、湖南省安化茶园等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被列入,之前云南省哈尼梯田、天津滨海崔庄古冬枣园等已纳入国家文物保护法保护和支持范围。我部积极整合农业农村系统资源投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将遗产地优先纳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推介遗产地休闲旅游精品路线,支持农业文化遗产地建设传统种质资源保护和研究基地,指导遗产地申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目前已经有40个遗产地的特色主导产品实施了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对推动遗产地特色产品品牌建设和产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动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深入总结各地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成功做法和经验,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工作的整体统筹谋划和部门合作,指导合理利用农业文化遗产资源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加强展示宣传和国际交流合作,让我国历史悠久的农耕文化在新时代展现其魅力和风采。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0年9月1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

010-59192650

 编辑: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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