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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开遴选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育机构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22-04-18  来源:🔗河南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2476
核心提示:各有关高校: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人发〔2022〕3号)要求,

各有关高校: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人发〔2022〕3号)要求,为落实好我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现面向全国高校公开遴选培育机构,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乡村人才振兴各项战略部署,坚持服务产业发展、立足实际创新、多方协同推进、注重质量效能的基本原则,对乡村产业带头人开展系统性培养和综合性支持,着力培养一批发展程度好、综合素质高、带动意识强的带头人“头雁队伍”,为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培育对象

全省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及种养大户等带头人,原则上不遴选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大型企业负责人。

三、培育方式

采取“4个一”培育模式,即累计一个月集中授课、一学期线上学习、一系列考察互访、一名导师帮扶指导,对带头人开展为期1年的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

(一)定制化培育。针对带头人从事的产业类型和自身需求,量身定制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可围绕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专业技能、调研实践等四大课程模块,结合实际设置培育课程和各模块学时,集中授课不少于120学时,可一次性集中完成,也可结合农时季节分两段完成。线上学习不少于60学时课程,由学员自行安排时间完成。培训方式可灵活选择课堂讲授、线上学习、分组讨论、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

(二)体验式培育。注重培育工作与生产经营相结合,在开展知识教授的同时,通过实地考察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省级及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进行深度体验学习。通过带头人互访、经验交流等方式,在体验中提升干事创业、联农带农能力。

(三)孵化型培育。为每名带头人配备一名专业指导老师,持续开展帮扶指导,为其提供扩大视野、更新知识的平台机会,增强创业创新创造能力。支持协助领办或联合创办企业,指导其做大做强产业,引领和带动当地产业提质增效、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四、申报条件

具有承担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工程意向的高等院校均可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综合素质与优势。在农业农村政策理论研究方面具有较大影响力,研究领域能够贯通农业生产全产业链;科研与实践并重,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在种养技术、经营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探索出了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模式。

(二)师资队伍。拥有一支在“三农”领域政策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尤其在面向农民授课和指导农民开展实践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显著的效果;除本校教师外,能够邀请到全国知名“三农”专家、产业体系专家、行业先进典型到班授课,进一步丰富课程内容。

(三)农民培训经验。在历年承办的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具有较高的学员满意度,具备高质量的线上培训平台和课程资源;通过培训能够切实解决学员的瓶颈性问题,近年来培养出了一批发展能力、带动能力强的乡村产业带头人。

(四)班级服务和跟踪指导队伍。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一支经验丰富、认真负责的服务保障团队,及时了解、解决学员的需求,并对实施情况进行及时记录总结;能够组织一支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跟踪回访团队,深入基层一线帮助学员面对面解决问题。

(五)后勤支持情况。能同时满足50-100人的食宿和培训要求,具备基本的接送站、外出参观等交通保障;具有较强的应急处置能力,能够妥善处理因疫情等突发状况。

(六)整合资源能力。与农业产业龙头企业、金融企业、电商平台、法律咨询、媒体传播等机构建立较好的合作关系,能够为学员提供全方位的引导和支持,增强培养的长期性、持续性。

五、申报材料

(一)培育方案。立足我省农业农村发展实际和本单位优势制定2022年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培训管理、资金使用、服务保障等。

(二)证明材料。包括法人证书、培训资质、法人代表身份证、机构简介、培训经验、师资情况、教学场所、保障措施、合作基地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于4月18日前寄送至河南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所有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视为放弃申报。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承担我省培育任务的机构,并报农业农村部进行备案。

联 系 人:郝 天

联系电话:0371-65918810 13903863923

邮 箱:nytrsczh@126.com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27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4月15日

 编辑:刘金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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