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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154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22-08-08  来源:🔗种业处  💛1224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全国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视频会议精神,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全

为贯彻落实全国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视频会议精神,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全面净化种业市场,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根据新修改的《种子法》及《关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的指导意见》(农种发〔2022〕2号)和《2022-2023年河南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等有关要求,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河南省种子协会,自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种子侵权案件有奖举报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在河南省范围内无证开展种子生产经营或未取得品种权人授权私自生产经营受保护品种的单位或个人。

2.在河南省范围内生产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种子的单位或个人。

3.在河南省范围内以“白袋”包装加工生产种子并进行销售的单位或个人。

4.在河南省范围内未经过品种权人许可,私自安排基地进行种子繁殖的单位或个人。

5.其他在河南省范围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单位或个人。

二、举报方式及渠道

举报人采用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多渠道举报方式。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本人基本身份信息,并提供被举报行为发生地、违反规定的具体情形,举报对象的基本信息(姓名或单位名称、电话、住址等),如有被举报行为相关证明材料的一并提供。

省农业农村厅举报电话:0371—65918620

(8:00—12:00,15:00—17:30)

电子邮箱:hnszyglc@163.com

通讯地址: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27号)。

省种子协会举报电话:15639936653

邮讯地址:省种子协会秘书处(郑州高新区长椿路11号13幢1单元2003室)。

三、举报线索处理

1.省农业农村厅安排专人受理举报人的举报,对举报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如果举报对象相同,但提供有新线索、新证据的,同样受理。

2.承诺维护举报人的利益,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3.对举报线索分析研判,符合条件的,组织立案查处。

四、举报奖励方式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线索根据查处侵权种子案值,给予人民币1000—3000元奖励;同线索有多个举报人举报的,根据线索证据的有效程度,分别予以奖励。

郑重提醒:请勿随意举报,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2022年8月5日

 编辑:刘金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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