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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253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24-03-20  来源:🔗河南省种业发展中心💛321
核心提示:引种备案品种被原审定机关撤销审定的,备案自动撤销。引种备案品种信息由引种者提供,引种者对备案品种的真实性、安全性和适应性负责,要严格按照引种备案品种的种植区域进行推广,认真做好品种风险提示等注意事项告知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符合我省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条件的136个玉米、水稻和大豆品种(第十五批)予以公布。引种备案品种被原审定机关撤销审定的,备案自动撤销。

引种备案品种信息由引种者提供,引种者对备案品种的真实性、安全性和适应性负责,要严格按照引种备案品种的种植区域进行推广,认真做好品种风险提示等注意事项告知工作。

附件1: 河南省同一适宜生态区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初审通过品种目录(第十五批).xls

附件1: 引种备案品种信息变更信息(1).xlsx


2024年3月19日


 编辑:刘金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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