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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4年第2号
🕓
2017-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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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4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业经2013年12月27日农业部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2000年8月17日公布、2004年7月1日修订的《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部长 韩长赋
2014年1月13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部令第2号.pdf
编辑: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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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饲料添加剂
添加剂
农业部
饲料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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