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2025年05月02日 星期五 23时13分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通告 » 行政法规 » 正文

重要通告


推荐图文
推荐重要通告
点击排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方式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17-02-28  💛5406

2009年第79号

关于发布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方式的公告

根据《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18号令)的规定,现将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方式予以公布(见附件)。国家质检总局将根据风险分析结果适时调整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方式并公布,允许进口饲料的国家与地区名单和饲料产品种类名录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编辑:姚红

免责声明

  •   1、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2、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转载的文章均已注明来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读者参考,如有侵犯原作者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电话:0371-65778965 )
  •   3、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