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有关要求,为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行政审批工作效率,农业农村部制定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0377-2024)的电子证照标准,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联系电话:010-59192105
附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0377-2024)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