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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奶粉和蛋白固体饮料的区别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22-04-15  来源:🔗海关总署  💛1658
核心提示: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奶粉适用《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5596-2010),针对患有特殊紊乱、疾病或医疗状况等特殊医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奶粉适用《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5596-2010),针对患有特殊紊乱、疾病或医疗状况等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营养需求而设计制成的粉状或液态配方食品,是这类婴儿生命早期或相当长时间内赖以生存的主要食物来源,执行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标准。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它食物配合食用时,其能量和营养成分能够满足0月龄~6月龄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生长发育需求。

蛋白固体饮料适用《固体饮料》(GB/T 29602-2013),指以乳和(或)乳制品,或其他动物来源的可食用蛋白,或含有一定蛋白质含量的植物果实、种子、或果仁或其制品等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食品原辅料和食品添加剂,经加工制成的固体饮料,执行固体饮料推荐标准。

 编辑:刘金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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