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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区畜牧局长向养殖户索取国家补贴回扣近45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17-05-15  来源:🔗检察日报  💛2414
核心提示:2016年3月,山东省威海市检察院统一部署查处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威海市环翠区检察院调研时发现,国家每年都会有各种补

2016年3月,山东省威海市检察院统一部署查处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威海市环翠区检察院调研时发现,国家每年都会有各种补助资金通过畜牧局发放给养殖户,于是威海市环翠区检察院决定对威海市环翠区畜牧局相关人员进行摸排。

调查询问中,一个叫王某的养殖户引起了环翠区检察院重视,他说自己的养猪场在2011年申请了20万元国家补助资金。到畜牧局领取国家补助资金前,畜牧局桥头兽医站站长高小波和办公室主任张达志跟他说,畜牧局帮他争取了这么多国家补助,要他拿出5万元作为活动经费,把经费交给畜牧局会计董晓青后才能领到补助资金。

结合对其他养殖户的调查,环翠区检察院断定环翠区畜牧局在向养殖户发放国家补助资金过程中,以办公经费紧张的名义向养殖户索要钱款,数额在3万元至5万元不等,一般都是由高小波和张达志向养殖户要钱,会计董晓青负责收钱。

环翠区检察院立即传唤犯罪嫌疑人董晓青、张达志和高小波,并将环翠区畜牧局账目资料进行扣押。三人到案后交代,环翠区畜牧局在局长于学明的统一安排下,在发放国家补助资金过程中向养殖户索要钱款作为局里的“小金库”,主要用于过节给单位职工发放福利。

但环翠区检察院发现,给职工发放福利的资金与畜牧局“小金库”的资金数额差距较大,环翠区检察院怀疑于学明和董晓青存在重大贪污嫌疑。此时,看守所打来电话说董晓青有重大案情要交代,于是环翠区检察院立即赶往看守所提审董晓青,她如实交代了其和于学明共同贪污44.5万元的犯罪事实。就在环翠区检察院传唤董晓青、张达志和高小波的第二天,于学明自己主动投案。

经办案人员查明:于学明在2008年1月到2013年7月担任威海市环翠区畜牧局局长期间,通过召集单位开会研究,决定在发放各类畜牧补贴过程中,向相关养殖户收取回扣,作为“小金库”资金主要来源。

2010年至2013年期间,共收取多家养殖户补贴回扣39.2万元,并为养殖户申请补贴资金提供便利,“小金库”则主要用于发放单位福利、招待费用及处理关系。同时查明,于学明利用担任威海市环翠区畜牧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伙同威海市环翠区畜牧局会计董晓青(另案处理)共同侵吞单位账外资金44.5万元人民币。

2016年11月29日,法院以贪污罪、单位受贿罪判处被告人于学明有期徒刑二年;以贪污罪、单位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董晓青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以单位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张达志、高小波免予刑事处罚。

(张杰系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编辑:刘金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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