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通告 » 时政通告 » 正文

农业农村部答复邢青松代表“关于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行业补贴政策的建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19-09-04  来源:🔗农业农村部  💛2375
核心提示: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639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19〕421号邢青松代表:您提出的关于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行业补贴政策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639号建议的答复

农办议〔2019〕421号

邢青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行业补贴政策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国家高度重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不断加大财政补助力度,支持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2018年,中央财政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方式,采取因素法分配,切块下达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各地可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基础上,在大专项支持方向范围内,结合当地实际,按照有关规定统筹中央和地方资金,支持其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对于您提出的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行业补贴政策的建议,我部已会同财政部赴有关省份开展了专题调研,并选取部分无害化处理企业进行了调查分析。近期,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我部会同财政部认真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并召开座谈会征求了有关省份和部分无害化处理企业意见。下一步,中央财政将根据调研和征求意见情况,结合您所提建议,进一步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有关政策,继续支持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010—59191530农业农村部

2019年8月27日

 编辑:刘金娥

声明: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371-65778961 )。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