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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222号(兽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23-08-03  来源:🔗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3071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经现场检查验收、企业整改落实和公示程序,河南省大牧原生物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符合兽药GMP要求及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条件,现核发《兽药GMP证书》和《兽药生产许可证》,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兽药GMP及生产许可证目录

2023年7月31日


附件

兽药GMP及生产许可证目录

序号 企业名称 生产范围 生产地址 GMP证书号 生产许可证号 有效期 备注
1 河南省大牧原生物有限公司 粉剂/预混剂、口服溶液剂(含中药提取) 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产业集聚区(方城县券桥乡秋实路与深圳路交叉口01号) (2023)兽药GMP证字16092号 兽药生产证字16426号 GMP证书:2023年7月31号至2028年7月30号许可证:2023年7月31号至2028年7月30号 迁址重建
2 河南赫福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粉剂/预混剂、非氯消毒剂(液体) 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新尉大道17号 (2023)兽药GMP证字16093号 兽药生产证字16296号 GMP证书:2023年7月31号至2028年7月30号许可证:2023年7月31号至2028年7月30号 复验
编辑:刘金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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