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农业区域公用品牌“豫农优品”商标及标识管理办法》要求,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申报、权威检测、专家评审、规范许可、无偿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组织开展了第二批“豫农优品”商标及标识使用人名录认定工作。在企业自愿申报、县级确认推荐、市级初审的基础上,经省级审查认定出238家企业427个产品纳入“豫农优品”商标及标识使用人名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0月22日至10月27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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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