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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新国标来了,配方要求变化很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21-04-02  来源:🔗乳业资讯网  💛2215
核心提示: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婴幼儿配方食品新国标,包括《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较大婴儿配

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婴幼儿配方食品新国标,包括《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21),同时发布《制定修订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说明,对修订的必要性、修订背景、修订原则以及修订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说明,此次新国标的实施对企业提出了更严格的质量控制要求,标准将于2023年2月22日正式实施,这意味现行的婴配粉注册管理办法仅有2年存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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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新变化


一是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修订趋势一致,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分为2个标准,即GB 10766和GB 10767。

这一变化将会针对婴幼儿月龄提供更精准的营养元素。例如:在蛋白质部分,新国标调整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蛋白质含量要求,并增加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乳清蛋白含量要求,其中,明确规定乳基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乳清蛋白含量应≥40%。而在现行国标中,未规定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的乳清蛋白;调整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碳水化合物含量要求,与婴儿配方食品要求一致;增加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乳糖含量要求,并明确限制蔗糖在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添加等。


二是为充分保证婴幼儿配方食品营养有效性,修订或增加了产品中营养素含量的最小值。

例如,在乳基婴儿配方食品,蛋白质含量的最小值从0.45g/100KJ变化为0.43g/100kJ;维生素D含量的最小值从0.25μg/100KJ变化为0.48μg/100KJ;钠含量的最小值从5mg/100KJ变化为7mg/100kJ等。


三是为充分保障婴幼儿营养的安全性,修订或增加了产品中营养素含量的最大值。

例如,在乳基婴儿配方食品,蛋白质含量的最大值从0.70g/100KJ变化为0.72g/100kJ;脂肪含量的最大值从1.40g/100KJ变化为1.43g/100kJ;硒含量的最大值从1.90μg/100KJ变化为2.06μg/100kJ等。


四是将2010版标准中部分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

例如,胆碱、硒和锰对婴幼儿生长发育具有重要作用,新国标将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的胆碱从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的锰和硒从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


五是污染物、真菌毒素和致病菌限量要求统一引用相关基础标准,体现标准间协调性。

新修订的标准中删除了其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基础标准中已涵盖的相关内容,如污染物、真菌毒素、致病菌限量指标等,相关技术要求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以及《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的规定。《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目前正在修订过程中,新版标准尚未发布前,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中涉及的致病菌限量要求应符合《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和《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的要求;待新版标准发布后则遵照执行。


其他新变化还包括:

新标准中规定,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不应使用果糖、蔗糖,以及果葡糖浆等含有果糖和/或蔗糖的原料作为主要碳水化合物来源;增加了豆基产品中对铁、锌、磷含量的单独规定;如果生产企业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添加菌种,产品中的活菌数应≥106 CFU/g(mL),菌种(菌株号)应符合原卫生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允许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

《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21)


更严格的质量控制要求,更激烈的市场竞争


新国标对奶粉企业的生产工艺、研发和生产能力的要求也都提高了。一方面很多营养素的范围比原来都缩窄了,这也说明企业在稳定性方面需要足够的数据来支持。另一方面,一些原料如DHA,下限提高了,相当于提高了添加的门槛,因此奶粉公司在原料选购和供应链方面都要及时跟上要求。


本次新国标的实施对企业提出了更严格的质量控制要求,也将使行业准入门槛再次提高,使奶粉行业加速洗牌。乳业专家宋亮表示,新国标修订其实对于大型企业更加利好,因为从技术上来说,新国标设定了很多营养素的上限值和下限值,这对于技术较为成熟的大型企业技术来说是不存在障碍的,但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设了上限值又设下限值,从工艺上来说难度就增大了,技术瓶颈短时间内很难突破。
值得一提的是,奶粉新国标将有2年过渡期,也就是2023年2月22日才正式实施。国家卫生健康委指出,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属于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在该系列标准实施日期前,允许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本标准执行。在该系列标准实施日期之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检验机构应按照本标准执行。在实施日期前已生产的食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新国标直接影响到奶粉配方,婴幼儿配方奶粉行业将迎来配方注册后的第二轮调整,未来奶粉行业的竞争将更激烈。
乳业资讯网根据网络资料整理

 编辑:刘金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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