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2025年09月21日 星期日 11时43分
当前位置: 首页 » 市场分析 » 行情分析 » 正文

农业部此文件一出农村养殖户心里就有了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1-11 💛2911

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发送了名为《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畜牧业发展和畜禽粪便治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中有几个点对农村养殖户尤为重要,今天就帮我们农民朋友解读下:

一坚持依法行政,积极稳妥开展禁养区划定工作

文件要求:农村各地畜牧部门要与环保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地方政府确定的部门职能分工,开展禁养区划定和规模养殖场户关闭和搬迁。而不允许农村地方政府私自设立禁养区,私定补偿标准、一刀切得拆迁。

二明确区域发展定位,稳步推进畜牧业布局调整优化

对此农业部提出整改措施:南方应根据土地承载能力合理布局,在生态优化的前提下,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东北等增长潜力大的地区要提前谋划,统筹考虑畜牧业发展和粪污资源化利用问题,科学规划,绝不能走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

三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快推进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部分畜牧大县对畜禽粪污资源量利用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配套政策措施,畜禽粪污资源第三方集中处理方面创新与探索不足。对此,农业部提出要科学合理划定禁养区,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以促进畜牧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希望,这份文件下发后,能改变现在的随意划定禁养区,“一刀切”的拆迁,补贴款不合理或不补贴等问题。让农村老百姓的养殖场户被拆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编辑:姚红

免责声明

  •   1、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2、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转载的文章均已注明来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读者参考,如有侵犯原作者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电话:0371-65778965 )
  •   3、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市场分析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