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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2025年第三期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25-09-04  来源:🔗农业农村部  💛121

为加强兽药质量监管,保障安全用药,根据《2025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安排,我部组织对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同时对日常监管中发现存在风险隐患生产企业的相关兽药产品进行跟踪检验。现将2025年第二季度监督抽检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兽用生物制品省级监督抽检18批,全部合格;兽用生物制品部级监督抽检153批,不合格1批(见附件1);非生物制品类兽药产品省级监督抽检3058批,不合格29批(见附件2);非生物制品类兽药产品部级跟踪检验338批,不合格2批(见附件3);发现不符合兽药追溯二维码监管要求的兽药产品1批(见附件4)。

请登录“中国兽药信息网”的“国家兽药产品基础数据查询”版块,查阅兽药质量监督抽检结果相关信息。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兽用生物制品部级监督抽检不合格情况

1.总体情况:共对70家标称生产企业的153批产品进行了检验,其中1家企业生产的1批产品不合格,产品不合格率为0.7%。

2.不合格项目:效力检验(中和试验)不合格。

(二)非生物制品类兽药产品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情况

1.总体情况:共对694家标称生产企业的3058批产品进行了检验,均未检出非法添加物,其中26家企业生产的29批产品不合格,产品不合格率为0.9%。

2.不合格项目:主要包括性状、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等项目。29批不合格产品中,21批产品1个项目检验不合格,6批产品2个项目检验不合格,1批产品3个项目检验不合格,1批产品4个项目检验不合格。

3.抽检环节: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抽检数量分别占抽检总数的21.8%、67.3%、10.9%,不合格率分别为0.5%、1.2%、0.3%。

4.产品类别:化学药品类、抗生素类、中药类、其他类产品分别占抽检总数的39.5%、36.9%、23.3%、0.3%,不合格率分别为0.7%、0.9%、1.4%、10.0%。

(三)非生物制品类兽药产品部级跟踪检验不合格情况

1.总体情况:共对78家兽药生产企业的338批产品进行了跟踪检验,均未检出非法添加物,其中2家企业生产的2批产品不合格,产品不合格率为0.6%。

2.不合格项目:主要包括性状、检查、含量测定项目。2批不合格产品中,1批产品1个项目检验不合格,1批产品2个项目检验不合格。

3.抽检环节:生产、经营环节的抽检数量分别占抽检总数的99.4%和0.6%,不合格率分别为0.6%和0。经营环节跟踪检验样品全部为进口兽药。

4.产品类别:化学药品类、抗生素类、中药类产品分别占抽检总数的41.1%、40.0%、18.9%,不合格率分别为0.7%、0.7%、0。

(四)发现不符合兽药追溯二维码监管要求的兽药产品情况

省级监督抽检中发现不符合兽药追溯二维码监管要求的兽药产品1批。

三、重点监控企业情况

根据《2025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重点监控企业判定原则,拟将下列企业判定为重点监控企业。

(一)重庆海立方动物药业有限公司。从经营环节抽取的有效成分含量为0的产品,经核实为标称兽药生产企业生产。

(二)黑龙江正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年兽药质量通报中,同一企业兽用生物制品被抽检产品效力检验项目1批次不合格。

四、有关工作要求

对抽检发现的假劣兽药,各地要按照《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和《2025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要求,及时做好追踪溯源,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经营、使用环节抽取的样品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按照《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对确系标称生产企业责任导致产品不合格的,要及时立案查处;经核实不属于标称生产企业责任导致产品不合格的,要将调查核实情况通报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由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综合相关情况依法组织查处。

案件查处完成后,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及时将相关执法办案情况报我部畜牧兽医局和法规司,并组织有关单位依法公开案件查处信息;对符合撤销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条件的,要及时将撤销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建议报我部畜牧兽医局。

联系人及电话: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王子东

010-59193267

附件:

1.2025年第二季度部级监督抽检不合格兽用生物制品汇总表

2.2025年第二季度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非生物制品类兽药产品汇总表

3.2025年第二季度部级跟踪检验不合格非生物制品类兽药产品汇总表

4.不符合兽药追溯二维码监管要求情况汇总表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5年9月1日

编辑:张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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