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0月21日电,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5版)》,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蛋制品是指以鲜禽蛋为主要原料,经相关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新版《细则》将蛋制品明确划分为卤蛋、皮蛋、咸蛋、咸蛋黄等再制蛋;以及蛋黄粉、蛋白粉等干蛋制品等六大类,其中,首次将在烘焙制品中广泛使用的液蛋制品等新产品,纳入了生产许可审查范围。
新版细则旨在进一步规范蛋制品生产许可、强化蛋制品生产企业监管、切实保障蛋制品质量安全、助推蛋制品产业升级。原《蛋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同时废止。
新版细则着重在三方面进行修订完善。一是按照法律法规的新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蛋制品企业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试制产品检验等最新审查要求,强化许可审查要求与法律法规标准的衔接。二是突出食品安全风险识别和防控,进一步明确蛋制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制定、执行采购管理及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检验管理及出厂检验记录等制度,切实提升蛋制品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三是首次将液蛋制品等新产品纳入生产许可审查范围,积极回应行业发展需求,助推蛋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为何将“液蛋制品”纳入审查范围
新版细则为什么将烘焙制品中广泛使用的液蛋制品等纳入生产许可审查范围呢?这是由于蛋壳表面易存在沙门氏菌,而这种细菌会导致腹泻、发烧、胃痉挛等症状,所以为了风险防控,对液蛋制品打蛋、过滤和收集、暂存等工序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新版《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明确要求,厂房和车间应合理设计,建造和规划与生产相适应的相关设施和设备,同时使用人工或机械逐个破壳,不应使用挤压破壳法进行打蛋,以避免微生物污染和异物污染。
生产工艺采用巴氏杀菌的,应至少每3个月对杀菌机处理的产品进行微生物检验,验证杀菌效果。一旦原料、机器设备、环境条件等发生变化,也应对杀菌机处理的产品进行微生物检验,验证杀菌效果。

新版细则明年1月1日起实施
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5版)》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也就是说,明年起,企业申请蛋制品生产许可、变更、延续的,都必须符合新规要求。
目前,我国共有蛋制品生产企业约2800家,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宣贯力度,加强食品生产许可审查人员培训,督促蛋制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标新细则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